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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關鍵詞:2018年高考 中等職業學校 招生政策 中考政策 招生考試報
為做好我省中等職業學校錄取新生工作,根據《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做好 2018 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8〕29 號)精神,制定本辦法。
一、招生錄取原則及管理體制
錄取新生實行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按志愿投檔錄取的考生原則上不得換錄。各級招考辦和招生學校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保證錄取新生質量。
2018年我省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以統一招生為主,自主招生為輔,實行省和市(州)分級負責、統一管理的體制(不含未納入省市考試機構統一管理的中職學校)。其中,招收五年制高職(含深度貧困縣五年中高職貫通免費定向培養試點)、民族地區“9+3”免費教育計劃內地中職學校(以下簡稱民族地區“9+3”)、三年制中職和自主招收高中畢業生的錄取工作實行“分級管理, 分級負責”的體制;部分高職學院面向藏區高中起點試辦“1+2”模式高職教育(簡稱藏區“1+2”)的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體制。
(一)招收五年制高職(含深度貧困縣五年中高職貫通免費定向培養試點)錄取工作由四川省五年制高職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具體錄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進行。
(二)民族地區“9+3”招生錄取工作在省招考委、省教育廳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州(市)教育局、招考辦和招生學校全省統一組織進行。
(三)藏區“1+2”招生錄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 實施,按我省 2018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相關要求執行。
(四)中等職業學校(含省外有在川招生計劃的中職學校)三年制統一招生、自主招生的錄取工作,由生源所在地的市(州)招考委或市(州)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領導小組領導與管理,市(州)招考辦負責組織實施。
二、錄取工作辦法
(一)統一招生錄取工作
1.錄取時間
(1)五年制高職(含深度貧困縣五年中高職貫通免費定向培養 試點)錄取工作于 7 月 3 日至 7 月 20 日分三個批次進行。深度貧困縣五年中高職貫通免費定向培養試點錄取工作參加提前批次錄取,五年制師范類專業學校參加第一批次的錄取,五年制非師范類專業學校參加第二批次的錄取。
(2)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樂山市在我省五年制高職(含 深度貧困縣五年中高職貫通免費定向培養試點)錄取工作結束后賡即組織民族地區“9+3”招生錄取。
(3)藏區“1+2”招生錄取時間安排在 8 月中、下旬。具體錄取時間、地點按普通高校錄取工作安排執行。
(4)中等職業學校三年制中職的統一招生錄取工作,在五年制高職(含深度貧困縣五年中高職貫通免費定向培養試點)錄取工作結束后,由各市(州)招考辦賡即組織進行(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樂山市招考辦組織的三年制中職統一招生錄取工作在民族地區“9+3”錄取工作結束后進行)。具體時間由各市(州)招考辦確定并通知有關學校。
2.錄取控制分數線
(1)五年制高職(含深度貧困縣五年中高職貫通免費定向培養試點)錄取控制分數線
五年制高職錄取控制分數線,由各市(州)招考委根據省教育考試院下達的 2018 年五年制高職分市(州)招生規模數(僅供劃線用)和生源情況進行綜合平衡后擬定(原則上不低于本地中考總分的 50%),并于 7 月 7 日前上報省招考委審定后執行。
深度貧困縣五年中高職貫通免費定向培養試點的錄取控制分數線由相關州(市)根據四川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四川省教育廳、中共四川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達的 2018 年深度貧困縣五年中高職貫通免費定向培養試點計劃和生源情況,單獨擬定本州(市)錄取控制分數線(不得低于本市(州)2018 年五年制高職擬定錄取控制分數線),并于 7 月 7 日前上報省招考委審定后執行。
四川藝術職業學院招收深度貧困縣五年中高職貫通免費定向培養試點舞蹈表演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專業測試,學校須于 7 月 5 日前將合格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
(2)民族地區“9+3”錄取控制分數線
相關州(市)招考委根據本州(市)民族地區“9+3”招生 計劃擬定錄取資格分數線上報省教育考試院。錄取資格分數線經省教育廳審定后執行。
(3)藏區“1+2”錄取控制分數線
藏區“1+2”錄取控制分數線由省招考委、省教育廳統一確 定為文科、理科均在??其浫】刂凭€下 80 分。
(4)三年制中職統一招生
中等職業學校三年制中職統一招生不劃錄取控制分數線。
3.錄取方式
(1)五年制高職(含深度貧困縣五年中高職貫通免費定向培養試點)錄取工作,采用遠程信息傳輸(含電子郵件和傳真等) 方式與各市(州)傳遞錄取各類信息。學校按《四川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 2018 年五年制高職(含深度貧困縣五年中高職貫通免費定向培養試點)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直接辦理錄取有關手續。
(2)民族地區“9+3”招生錄取工作采用現場投檔方式,由州(市)招考辦提供紙質檔案供學校審錄。
(3)藏區“1+2”招生錄取采用遠程網上錄取方式,其數據傳遞要求按普通高校招生相關文件執行。
(4)三年制中職統一招生錄取工作,各市(州)應結合當地實際,盡可能利用遠程信息傳輸方式傳遞各類錄取數據。采用現場錄取方式的市(州),對第一志愿生源數少的學校應及時通知學校。招生學校在錄取前應主動加強與生源地區的工作聯系, 了解招生地區的生源及錄取工作情況。
4.投檔及錄取
(1)五年制高職招生
各市(州)招考辦于 7 月 7 日前向省教育考試院上報高中階段統一考試所有考生的成績庫、特征分庫及報考五年制高職考生的志愿庫。錄取時,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各市(州)招考辦上報的考生報名庫、志愿庫、成績(等級)庫、考生特征分數據庫以及學校招生規模數、學校在各市(州)的生源分布情況進行綜合平衡,適當擴大學校投檔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出檔并打印錄取新生詳情單,學校根據錄取新生詳情單寄發錄取通知書。
深度貧困縣五年中高職貫通免費定向培養試點錄取時,省教育考試院根據相關州(市)招考辦上報的考生報名庫、志愿庫、成績(等級)庫以及深度貧困縣五年中高職貫通免費定向培養試點計劃數,按 1:1 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出檔,并直接打印錄取新生詳情單交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四川藝術職業學院招收深度貧困縣五年中高職貫通免費定向培養試點舞蹈表演專業的考生須專業考試合格,且中考文化成績達到戶籍所在地州(市)五年中高職貫通免費定向培養試點錄取控制分數線。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四川藝術職業學院招收深度貧困縣五年制中高職貫通免費定向培養試點的招生計劃數以及報考考生的中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 1∶1 的比例出檔。
五年制高職(含深度貧困縣五年中高職貫通免費定向培養試點)錄取新生名冊,由省教育考試院在 9 月中下旬組織的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補錄工作結束后統一打印。
(2)民族地區“9+3”招生
民族地區“9+3”招生由州(市)招考辦根據分縣(市、區)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按 1∶1 的比例向學校投檔,并提供紙質檔案供學校審錄。州(市)招考辦可視各縣(市、區)生源情況在本州(市)內進行計劃調整。
(3)藏區“1+2”招生
藏區“1+2”招生投檔及錄取工作按我省 2018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求執行。錄取工作分兩階段進行,四川電力職業技術學院參加第一階段錄取;其余院校參加第二階段的錄取。
(4)三年制統一招生
各市(州)招考辦根據學校招生規模數,按考生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出檔并錄取。具體錄取工作要求,由各市(州)招考辦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確定后向社會公布并通知招生學校。
5.錄取通知書
(1)我省中等職業學校五年制高職(含深度貧困縣五年中高職貫通免費定向培養試點)新生錄取通知書由學校自行印制, 省招考委加蓋“錄取專用章”予以確認。
(2)民族地區“9+3”新生錄取通知書由學校自行印制,通知書是否加蓋生源所在地招考委“錄取專用章”,由各市(州)招考委確定。
(3)藏區“1+2”新生錄取通知書發放工作,按普通高校招生相關規定執行。
(4)中等職業學校統一招生錄取新生通知書由學校自行印制,通知書是否加蓋生源所在地招考委“錄取專用章”,由各市(州)招考委確定。
中等職業學校向學生發錄取通知書時,應按我省中等職業教育資助體系要求,寄發相關申請表和申請指南。
(二)自主招生錄取工作
符合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條件的考生,直接與就讀中等職業學校聯系,按學校自主招生錄取工作要求報名。
自主招收應(往)屆初(高)中畢業生的中等職業學校,須按生源所在地市(州)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門要求辦理相關錄取手續。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的中職學??稍诳忌鷧⒓又锌嫉氖校ㄖ荩┱锌嫁k辦理自主招生錄取手續。
1.錄取時間
中等職業學校(含省外有在川招生計劃的中職學校)按生源所在地市(州)招考辦確定的時間辦理相關錄取手續。
2.錄取控制分數線
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不劃錄取控制分數線,學校根據辦學條件和招生規模數擇優錄取符合條件的考生。
3.錄取方式
中等職業學校(含省外有在川招生計劃的中職學校)自主招收應(往)屆初(高)中畢業學生的招生錄取方式,按生源所在地市(州)招考辦規定的辦法執行。
4.錄取通知書
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錄取新生通知書由學校自行印制,通知書是否加蓋生源所在地招考委“錄取專用章”,由各市(州)招考委確定。
中等職業學校向自主招生學生發錄取通知書時,應按我省中等職業教育資助體系要求,寄發相關申請表和申請指南。
(三)中等職業學??缡≌猩浫」ぷ?/span>
中職學校(含省內、省外)跨省招生須經教育部批準,并在生源所在地教育廳(教委)備案方可進行招生。
具有跨省招生計劃的省外中職學校在我省的招生錄取工作, 按我省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相關規定執行。
(四)中等職業學校補錄工作
省教育考試院于 9 月下旬統一組織各市(州)招考辦集中辦理中等職業學校統一招生和自主招生的補錄手續。具體補錄辦法另文通知。
三、錄取照顧政策
(一)初中畢業生報考五年制高職錄取照顧政策
下列考生,加分后達到學校調檔線的,調檔供學校審錄。
阿壩州、甘孜州、涼山州和峨邊縣、馬邊縣、米易縣、鹽邊縣、石棉縣、北川縣、平武縣、漢源縣、寶興縣、興文縣、宣漢縣、敘永縣、古藺縣、筠連縣、珙縣、屏山縣、滎經縣、攀枝花市仁和區、樂山市金口河區(以下簡稱“三州十七縣兩區”)的考生及攀枝花東區、西區的考生,可在 20 分的范圍內適當照顧加分,具體加分辦法和加分幅度,由相關市(州)招考委擬定并報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審定同意后執行。
三州十七縣兩區以外的市(州)、縣市、區的雜散居的少數民族考生加 5 分(2021 年起,初中畢業的雜散居的少數民族考生不再享受此項加分照顧政策,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
3.歸國華僑青年、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加10 分。
4.烈士子女加 20 分。
5.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符合多種照顧條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項最高分值的加分項目,不再累計加分。
符合以上第 3 條、第 4 條、第 5 條照顧條件的考生,須有市(州)以上有關部門的證明材料和原始證件。
符合照顧政策條件的考生的加分(即特征分)材料由市(州) 招考辦審核后,按省教育考試院下發的特征分數據庫結構,建立考生特征分數據庫,于 7 月 7 日前報省教育考試院。
(二)三年制中職學校錄取時,應優先錄取符合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公安英烈、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需要入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可以任選中等職業學校, 由當地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協調落實。
(三)其他政策規定
對肢體殘疾、生活能自理、能完成所報專業學業的考生,學校不能僅因其殘疾而不錄取。
幼兒師范學校學前教育專業是否招收男生以及招收男生的比例由招生學校確定,在省教育考試院或市(州)招考辦公布學校招生規模數和招生專業目錄時一并向社會公布。
除經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批準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外,其他專業均不得劃分錄取男女生的比例。學校在錄取中不得歧視女生,不得歧視應試非英語語種的考生。
四、五年制高職錄取組織機構與職責
五年制高職(含深度貧困縣五年中高職貫通免費定向培養試點)實行全省統一錄取,省五年制高職(含深度貧困縣五年中高職貫通免費定向培養試點)錄取領導小組由省招考委、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組成,全權處理錄取事務。
錄取領導小組下設政策協調組、計劃管理組、信息技術組、行政秘書組、信訪監察組。各組的職責是:
政策協調組:錄取期間負責錄取政策、辦法、錄取時間、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等招生錄取工作有關問題的處理;檢查復核學校完成招生任務的情況以及錄取的新生資格情況;負責五年制高職(含深度貧困縣五年中高職貫通免費定向培養試點)錄取場各相關方面工作的聯絡和協調。
計劃管理組:負責管理招生計劃;統計有關錄取數據;監督學校及市(州)招考辦招生計劃執行情況;協調處理有關計劃等方面的問題。
信息技術組:負責與市(州)招考辦的信息聯絡和考生各類信息的技術處理,建立準確完備的考生信息庫;建立和維護計算機網絡系統;負責各學校生源統計;負責投檔并打印學校錄取新生詳情單和錄取新生名冊;對各市(州)信息化輔助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行政秘書組:負責學校錄取工作人員的報到及食宿安排;管理和使用公章、錄取專用章;組織有關會議,負責公文處理、文印、打印和郵寄新生錄取通知書;分發錄取新生名冊;負責組織錄取工作的宣傳報道和新聞單位的聯絡工作;負責錄取場安全保衛工作。
信訪監察組:負責查處錄取違紀舞弊事件;接待來信來訪咨詢并提出處理意見。
五、錄取工作紀律
各級招考辦和學校錄取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以及省招考委、省教育廳有關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認真遵守《錄取工作人員守則》,深入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嚴肅查處有償招生等違規違紀問題,確保中等職業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順利開展。
任何人不得擅自涂改考生成績和志愿,不得偽造各類加分證明材料,不得代領考生“錄取通知書”。招生學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指名提取無本校志愿的考生檔案,不得以任何名義降低標準錄取不符合條件的考生,不得無計劃招生。錄取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泄露錄取工作情況。對違規違紀者,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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